近日,市教育局审计处组织审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从加强党的领导、做好基础工作、强化审计结果应用三个方面贯彻落实《规定》,努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本人亲自分管内审工作。内部审计机构主动向局党委报告审计计划、项目审计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上报告审计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情况,使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
二是扎实做好审计基础工作。通过学习审计操作规程、审计项目事后评价等方式把常规的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流程予以固定化,形成固定的审计路径,规范审计基础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审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从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编制、现场审计、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管控,规范审计操作。
三是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大事项共同决策实施等工作机制。(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