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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为补齐我市学前教育短板,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8月20日至24日,根据《舟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舟山市推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实施学前教育实地督导工作。

本次督导围绕“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达成与任务完成情况”“县(区)第一批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情况”两方面开展。各县区依据《舟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面总结了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达成度、取得成绩、存在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计划;参照《舟山市推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本区域的第一轮督评情况做了小结汇报。在此基础上,督导组查阅了各县(区)教育局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材料;实地查看了各县(区)近三年升等幼儿园、改薄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部分三级园等,共计12所;实地抽检了申报第一批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6所。通过巡察园所、访谈园长与教师、查阅资料、审核数据等方式采集了县(区)落实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实施举措与幼儿园相关信息,依据《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导表》中的四块工作任务,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与要点》中的五方面指标,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和现场反馈交流,督导组在肯定各县(区)亮点举措与取得成绩的同时以督导反馈形式要求各县(区)、各幼儿园根据反馈的问题,找准症结,落实新举措,及时整改,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高质量发展。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大力实施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前,我市共有幼儿园133所,公办园83所,占62.41%,全市等级园比例和覆盖面均达到100%,其中二级及以上幼儿园覆盖率为74.63%;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90.23%,普惠覆盖面达到90.58%,全面实行了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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