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政府依法监管语言文字应用和提供语言文字公共服务的职责,各语委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保障经费,推进本方案落实。
二是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加强管理,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作为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基本用语用字,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深入开展推普周活动,选树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典型,多举措、多层次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建设与发展语言文字系统专业队伍,重点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语文、书法骨干教师、广告、旅游、对外窗口等社会各界语言文字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培训,创造条件让相关人员接受高规格的业务培训,以骨干力量引导与辐射片区工作,着力提升全社会规范化语言文字运用水平。(嵊泗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