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推进“教育+互联网”应用场景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计划(2020年)的通知》精神,今年来,普陀区在中央补助资金294万元的基础上,又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166万元,在16所学校建设了23个新型教学空间。
各校在新型教学空间都配备了同步课堂设备,且全部接入市海岛一体化教研训平台,利用新型教学空间开展“互联网+义务教育”同步课堂、教师网络研修、远程交互、名师课堂等,实现实体空间与网络空间联通,虚实融通。
据悉,普陀区在2020年5月被确定浙江省“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在原有3对帮扶学校基础上,新增3对帮扶学校,实现区域内受援乡村学校占区域乡村学校总数比例达到100%。新型教学空间建设为“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互联网+义务教育”扩面提质提供了基础保障。(普陀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