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会议
(一)主要议题:
1、贯彻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讨论学校(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和决定(或报上级审定)干部任免事项及机构调整、员工奖惩等重大事项;
3、讨论和决定党委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问题;
4、讨论和决定工、青、妇等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讨论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
6、党委班子认为需要提请集体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规则:
1、党委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委成员。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2、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事先征求委员的意见后确定,或由党委班子或由有关部门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由党委书记审定。议题在会前应告知党委班子。党委会议除特殊情况外,要按事先确定的会议议题进行,不在会议上临时动议。
3、党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果对重大问题分歧较大,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应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再复议表决。
4、党委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应反映会议讨论决定情况概貌。记录经主持人签字后,作为学校(院)内部永久性文件保管存档。
5、党委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透露。
6、党委会议视需要不定期召开,但必须保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校长办公会议:
(一)主要议题:
1、讨论决定学校(院)总体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部署等;
2、讨论决定学校(院)经费预、决算方案和对外投资方案;
3、讨论决定学校(院)对基建投资、招投标方案、分配方案、大宗物品采购等事项;
4、讨论决定分管领导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5、讨论决定部门提出的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等;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定的重要事项等;
7、学校(院)班子认为需要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议事规则:
1、校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2、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校长确定,或由各部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提交校长审定。
3、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凡涉及有关部门的,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由校长在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后作出决定。
5、校长办公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6、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按规定行文,或由办公室抄告有关单位。
7、校长办公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将记录存档。
8、校长办公会议视会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学校(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具体按省、市教育工会制定印发的“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原则上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四、校务会议
(一)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重要文件精神;
2、各部门汇报上阶段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计划安排,学校(院)领导布置下阶段重要工作等;
3、讨论决定各部门需要校务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议事规则:
1、校务会议会议由学校(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主持;
2、会议内容安排等具体事务,由校长委托办公室负责;
3、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4、校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五、中心组学习会议
(一)主要议题:
1、学习上级党委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经济、教育、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
2、联系学校(院)工作实际,讨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供学校(院)班子决策;
3、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议事规则:
1、中心学习组会议,是加强学校(院)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的重要载体;
2、中心学习组会议由学校(院)各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和工会副主席等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主持;
3、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存档,必要时形成纪要下发;
4、中心学习组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
六、学校(院)全体教职员工大会
(一)主要议题:
1、组织政治、业务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等;
2、部署学校(院)年度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安排等;
3、通报学校(院)重要事项等。
(二)议事规则:
1、学校(院)全体教职员工大会,是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整体素养的重要载体;是统一大家思想,形成良好校园氛围的有效载体。
2、全体教职员工大会由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
3、大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经主持人签字后存档;
4、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