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电大政[2016]14号
关于加强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委网信办【2016】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同时制定《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特印发给你们,望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度规定。
附件一: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及科室信息管理员名单
附件二:《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本页无正文)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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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教育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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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印发 |
附件一: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傅世军
副组长:张幻、徐志平
成员:周满意、钱晶尧、郭颖、徐威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科室网络管理员
办公室:张龙燕
开放教育科:徐威
远程教育科:鲍春燕
社区教育科:虞劲松
社会培训中心:陈金凤
招生管理与服务科:庄舞燕
附件二: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网络管理员,落实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他们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4.负责对全校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5.加强对学校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6.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
7.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8.接受并配合相关网络安全责任机关或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