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
舟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舟侨联〔2018〕10号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侨情调查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委统战部、侨联、市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我市侨情,深入分析海内外侨情变化,夯实侨务工作基础,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工作决策依据,为建设“四个舟山”服务。市委统战部、市侨联决定于2018年8月起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侨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侨情调查的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含各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
二、侨情调查的步骤安排
这次侨情调查时间共安排三个月。具体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摸底阶段(8月15日-8月底)。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发动,并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摸底,摸清本单位内部每一干部职工的海外、港澳关系情况。
(二)填表上报阶段(9月份)。各单位在摸底基础上发放《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海外、港澳关系登记表》(附件1)由个人进行填写。单位负责将登记表汇总填写《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侨情调查汇总表》(附件2)后将二表一起于9月30日前上报市侨联办公室。
(三)汇总录入阶段(10月份)。根据各单位侨情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海外、港澳关系信息库。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对侨情调查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侨情调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侨联。各县(区)委统战部和侨联、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等要设立相应侨情调查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此次侨情调查,切实加强对侨情调查工作的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圆满完成任务。
(二)要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各类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消除疑惑和顾虑,积极配合,参与调查工作。
(三)要确保调查质量。要注意工作方法,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做到全面准确、保质保量。
望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各县(区)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侨情调查工作任务。
联系人,市侨联曹新平, 联系电话:2282125,邮箱:951204348@qq.com。
附件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海外、港澳关系登记表.docx
中共舟山市委统战部 舟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8年8月14日
抄送:市委办,省侨联,部省属在舟单位
舟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