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舟教人[2011]12号文件精神,参考市内外相关学校的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已制定《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办法(审议稿)》。学校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之外,需要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进行排序赋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主要有二种意见。一是任职年限和教龄相加计算,二是任职年限和教龄分别计算。学校决定,把二种意见提交广大教职工讨论,有意见的请在7月15日之前向办公室反映,学校定于17日下午,在教师代表会议上表决,根据大多数教职工代表的意见,确定采用何种意见。
附件:1、《舟山电大(蓉浦学院)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办法(试行)》方案A
2、舟山电大(蓉浦学院)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办法(试行)方案B.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