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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8/2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此,市教育局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学生推送《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详细阐明《意见》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市教育局的后续举措,并提醒家长关于校外培训的注意事项。

在信中,市教育局首先阐明《意见》的重大意义。《意见》是党中央针对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现象作出的重要部署,也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教学管理和培训机构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等。

随后,市教育局简明介绍了后续的工作举措。包括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抓紧研究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等事宜,争取尽早实施,尽最大努力提升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同时,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监管督查,全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最后,向家长们发出号召。真诚地希望家长朋友能一起理解和支持《意见》的落实落地,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理性看待孩子的成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和潜质,加强孩子的体育锻炼,保证孩子充足的休息时间、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同时,也温馨提醒各位家长:谨慎报名学科类培训机构,谨慎付(续)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非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适度参加。(计财处、教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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