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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做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稳定海岛学校教师队伍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为持续提升海岛教师队伍素质,近日,普陀区发布2021年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将定向培养10名中小学教师。此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舟山户籍考生。其中小学全科教师5名,初中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教师各1名,培养高校为杭州师范大学及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程序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普陀区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户籍审核,组织面试和体检。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普陀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考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回普陀区海岛中小学任教,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单位由普陀区教育局分配,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间学年度考核每2次优秀可缩减服务期1年。

2020年普陀区首次开展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完成了9名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委培工作,将“高素质、高潜力”人才持续投放到海岛教育中,为海岛教育教学注入强有力的“新生力量”。2021年定向培养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解决海岛学校师资配备相对不均衡的现状,稳定海岛学校教师队伍,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将教育的“共同富裕”走深走实。(普陀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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