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教师补充机制。科学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员额,在编制和岗位限额内及时补足配齐教师。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教师品行要求和任职学历标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非编教师和保教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逐年增加全日制本科学历招聘数量。
二是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实施公办在编教师扶持薄弱民办幼儿园政策,定期选派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教。逐年提高幼儿园教师职称岗位在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的合理比例。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深入实施非编教职工劳务派遣制度,加大骨干非编教师招聘数量。
三是完善教职工专业培训制度。开展周期性全员培训,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加大面向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园长、中层干部、专任教师、财务人员、保健人员(保育员)等培训项目。建立人才孵化基地及幼儿园教师分层培养机制,努力形成“幼教新苗、骨干教师、名教师、特级教师”幼教人才梯队。
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全区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建立并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幼儿教师师德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定期评比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标兵,大力宣传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引领广大幼儿教师践行高尚师德,在服务全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建功立业。(定海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