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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校园控烟治理工作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24

一是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凡进入中小学、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作为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二是加强吸烟有害宣传教育。各学校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板报、校园网络、广播、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草的危害和禁烟知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师生开展禁烟教育,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三是做好学校周边控烟区管理工作。各学校落实“创城点位责任制”和“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校园及周边责任区内无烟蒂、环境整洁。通过发放倡议书、面对面提醒等方式向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控烟宣传,劝导家长自觉抵制乱丢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定期排查学校周边商店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违法行为,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标识,一经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是开展“烟蒂不落地”宣传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充分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家长宣传“舟山市定海区乱丢烟蒂专项治理行动”内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做好乱丢烟蒂等不文明行为的宣传劝导工作,组织动员师生开展“烟蒂不落地”宣传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完成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专项工作组下达的相关任务。(定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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