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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完成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全覆盖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03

经过三年的努力,市教育局顺利完成轮审计划,实现市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三年一轮全覆盖,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全方位促进领导干部从严履职、担当作为,有效推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供给。市教育局重视制度引领,着力解决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先后出台了《舟山市教育局内部审计轮审制度》、《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舟山市教育局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办法》、《舟山市教育系统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围绕审计内容、结果运用、整改工作等,对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做出了详细规定,为依法审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审计对象范围,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列入轮审范围,做到应审尽审。不断扩大审计监督内容,根据省教育厅出台的《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风险防范清单》,对照风险防范清单9大类32项指标,将重大经济决策、内控建设、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全部列入审计监督范围,将审计项目审深、审细、审透。

三是精准界定领导干部责任。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在职权分工的基础上,以应当履行和实际履行的职责为基准,准确划分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查深查透领导干部对问题的参与内容、介入程度、作用发挥等,还原事实真相,精准界定责任,提高审计精准度,增强审计项目质量。(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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