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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教育局“三到位”抓好暑期校外培训机构
点击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27

一是证照管理到位。校外培训机构在教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遗失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发。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转让《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向所辖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二是执法机制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监管,完善执法机制,不定期的开展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掌上执法,今年,已经对培训机构进行了4次巡查和一次双随机抽查。

三是日常监督到位。充分运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实现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指导群众家长合理选择,促进行业自律。(嵊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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