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三
廉洁是对长辈最大的孝顺
近日,湖南省一位领导在湘西督查高速公路建设时,语重心长地告诫全省高速公路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守住廉洁奉公的底线,一定要警钟长鸣,一旦把持不住,手一伸,拿了不该拿的东西,于公,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于私,是对家庭最大的不负责任,更是对长辈最大的不孝。
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留下的一种美德。那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又应该如何去行“孝道”呢?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党员干部片面地理解了“孝”的含义,奉行错误的“孝道”观,乃至做出了有违“孝道”的事情。
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就是个这样的“大孝子”。一提起87岁的老母亲,就眼圈发红,他说:“当年母亲为了养活我们姐弟俩,拉过大板车,给人洗衣服、做鞋子、帮过工……”他在生活中确有孝顺之心,却由于自己工作上的严重腐败问题,最终结出的却是“不孝”的恶果。
有人认为只要能让长辈享受好物质生活,就算是尽了孝心,这其实只是“小孝”;有人认为动用一下手中的权力为家人打招呼、谋私利,这其实是在行“逆孝”;更有甚者,少数腐败分子以尽孝之名,行敛财之实:父母寿诞,广邀宾朋大摆寿宴;父母生病住院,则广发消息笑纳厚礼,这实质上已经到了“大不孝”的地步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行为表面上看是在行“孝敬”,其实都已背离“孝敬”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对于天下的父母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子女谨遵长辈教诲,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得到群众的夸奖和拥护,让他们为子女感到自豪和骄傲———这也是子女体现孝心的最佳方式。试想,一名领导干部如果沦落为人民唾弃的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不仅自己无法为长辈颐养天年而尽责尽孝,还将莫大耻辱留给了长辈亲人,这岂非是最大的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