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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在编教职工劳务费计发办法
点击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28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突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奖励作用,按照统一标准、易于操作、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原计发办法为依据,根据形势变化,制订本办法。

一、各类劳务费标准

(一)课时费

1、面授课时费: 60/课时,每课次折合4课时;

2、导学与入学测试作为科室工作职责,不计课时;

3、形成性考核作业批阅费:1/本;

4、专职教师满工作量为12课时/周,超课时费60/课时;

5、社区教育专题培训、报告会、校本培训讲座等本校(院)教师讲课费500/场次。

(二)班主任费

本办法所指班主任专指开放教育班主任和远程教育导学岗位。

1、工作量:普通教职工兼班主任带学生数为80~120人,正副科室长兼班主任带学生数为40~60人,区间内参加考核但无评优秀资格,低于区间低限的,纳入正常工作量,不参与班主任考核。专职班主任带学生数低限为280人。

2、标准:班主任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为参加班主任考核人员的25%,考核优秀的,发放金额1000/学期;考核合格的,发放金额700/学期;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带学生数超过400人的,经考核,无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直接记为优秀,不占优秀指标,不作为考核基数。

3、程序:班主任考核每学期末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考核结果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实践环节各类费

1、开放教育文经类毕业论文指导:专科90/篇,本科140/篇;

2、开放教育理工类毕业论文指导:专科110/篇,本科160/篇;

3、开放教育社会调查报告批阅:15/篇;

4、远程教育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批阅:45/篇;

5、远程教育科专科、本科论文收集整理:5/篇;

6、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主答辩30/人,副答辩20/人,书记员和实践环节工作负责人5/人;

7、论文指导及批阅者资格条件:专科论文(毕业实习报告)须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或管理7级及以上人员,本科论文指导须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或管理6级及以上人员。

8、论文指导、远程教育实习报告批阅等信息提前公开,指导及批阅教师对象向全校(院)老师征集,确定后内网公布;

(四)各类考试费

1、期末大型考试监考费:节假日50/场,工作日25/场;

2、平时零星考试(补考等)监考费:节假日50/场,工作日纳入科室正常工作量,不计报酬;

3、外派巡考、蹲考:200/天;

4、其他考试辅助人员(驾驶员、安保、卫生清洁等):150/天;

5、阅卷登分费:节假日200/天,工作日100/天;

6、期末大型考试及网考监考人员由业务科室提供人数,办公室按序确定名单,业务科室排好监考表提前3天内网公布,排到教师有特殊情况自行调剂解决。

二、发放程序

劳务费由责任业务科(室)制表、科(室)负责人签字、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如一次性发放在1万元以上的,须经校长审签。 三、附则

1、社区教育开展要发生劳务费的活动,提前将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

2、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务费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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