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电大政[2016]12号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关于印发《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新修定的《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2016年4月11日
|
抄送:市教育局。 |
|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发 |
附件: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应对防汛防台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理意外事故,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灾害造成的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依据《舟山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舟山市教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
2 防汛防台工作主要职责
2.1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提出防台风暴雨灾害工作计划;要充分利用校网、学校公众微信号等平台,通知教职工做好 防汛防台相关工作;研究和报告防台防汛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各科室(中心)开展防台防汛各项工作。
2.2 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3 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部门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汇总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及最新动态信息;及时召开防汛防台工作会议;安排好人员值班、物资准备、车辆保障等后勤综合保障工作。
2.4 根据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达的事故或险情应急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巡查等应急工作;详细了解因台风造成的安全事故灾害及各类次生灾害,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并指导各科室(中心)开展应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防台防汛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3 预警与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发布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防台防汛通知,及时向各科室(中心)发布预警,部署防台汛工作措施。
预警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预警级别。
3.1.2 变更与解除
当情况发生变化证明台风暴雨灾害可能发生增强、降低或消失时,领导小组可根据市教育局的通知,对原发布的预警信息予以变更(提高、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
3.2 报告
本单位所有教职工都有义务向学校报告因台风暴雨灾情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
4 应急响应
参照《舟山市教育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于洪涝台灾害的分级,分为特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洪涝台灾害。将市教育局统一发布灾害等级作为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即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等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1 应急响应行动
4.1.1 Ⅳ级响应行动
(1)校领导到位指挥,及时将台风暴雨消息通报各科室(中心),准备启动本应急预案;
(2)学校办公室按照值班计划,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加强与市气象部门、市教育局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暴雨动向,及时上传下达,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
(3)学校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防台防汛指示精神,部署安排防台防汛工作任务;
(4)及时指导各科室(中心)开展防台防汛工作,上报防台防汛自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1.2 Ⅲ级响应行动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校领导到岗值班,协调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2)明确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
(3)起草、印发有关防台防汛工作文件、通知,安排好人员值班、物资准备、车辆保障等后勤综合保障工作;
(4)及时联系市气象部门和市教育局,及时发布台风暴雨信息及注意事项;
(5)加强对学校在建工程和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进行除险加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人员撤至安全区进行避险。各科室(中心)进行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监控,发现险情应及时排除;
(6)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报和动态消息(重点为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等级、移动方向、移动速度、降雨量、登陆时间等),加强上下沟通联系,搞好协防工作;
(7)响应信息日报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定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学校防台防汛进展情况。
4.1.3 Ⅱ级响应行动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校领导到岗值班,协调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2)防台防汛工作组人员到岗值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应急情况;
(3)检查督促各科室(中心)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和应对停电、停水、停气及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工作有效开展。
4.1.4 Ⅰ级响应行动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加强指挥领导。校领导到岗值班,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防汛和应急救援工作。深入基层、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通讯联络。强化校防台防汛值班力量,加强通讯联络,保持与各科室(中心)工作对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动态信息,督查各项防台防汛和险情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3)在防台防汛救灾过程中如发现有人员伤亡和次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和救援。
5 应急结束及灾后工作
根据市气象部门和市教育局解除台风暴雨应急响应的指示,由学校领导小组宣布终止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工作。
5.1 防台信号解除后,迅速转入灾后恢复阶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善后具体事宜,有组织地开展自救和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5.2 开展台风暴雨过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3 做好台风暴雨灾情损失核实与统计,报市教育局。
5.4 领导小组对防台防汛减灾工作的应急准备、响应和恢复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总相关材料,发布和上报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