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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点击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23

舟电大党[2015]1

中共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委员会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中共舟山市委: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舟委办发[2014]12号)精神,现将我校党委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4年,学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社区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努力解决学校教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优化学校教育发展环境,为新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抓组织领导,以完善的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学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2014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制度及任务分解》,对重点岗位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追究。二是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专题召开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围绕学校教育中心工作,年初制定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做到各项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三是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将督查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抓纪律教育,以高度的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学校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和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

一是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很好地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渗透,通过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组织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相关会议、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纪政纪条规,专题开展“三思三观”“五个够不够”“师德师风”讨论会,观看《四风之害》警示片,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四风、腐败。高度树立和坚持大局观念,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和决策,做到不敷衍了事,不打折扣。二是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进行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教育。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廉荣腐耻的育人环境。四是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党委书记、校长何岳成同志主讲“以事业为基点,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廉政建设专题党课。

(三)抓作风行风,以务实的态度维护教师利益。

切实解决教师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学校教育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一是完善制度,正风肃纪,真正形成遵章守纪的深厚氛围。严格公用经费管理、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要求,今年学校按上级精神清理办公用房,制定新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三公经费”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二是重点深化“阳光管理”。按照市局规定,学校对大的基建项目和食堂大宗物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三是进一步深化“阳光收费”。将规范学校收费作为纠风治乱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落实“一级抓一级,第一责任人对收费负主要责任”的收费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监督制约,以严格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总结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基本思路,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在各类招生、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学校食堂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具有学校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创建“廉政风险防控岗位”为抓手,进一步抓好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机制的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并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

(五)抓班子建设,以民主的氛围凝聚集体合力。

一年来,学校班子特别是校长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新区建设大局,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清醒和坚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坚持执行学校会议制度,开好每周一次的党委班子碰头会议和一月一次的校务会议。全年学校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支部学习会6次。建立健全工作谈心机制,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学校班子成员坚持开展联系点走访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把握老师们的思想动态,主动听取和吸收意见建议。开好各类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把握好每个环节,对照老师们所提意见,逐条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接受老师们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学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上级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校长代表学校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其他学校班子成员作书面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接受老师评议。严格按上级规定及时上报县处级干部个人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4年,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何岳成同志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何岳成同志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并做到自己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同时自觉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引导学校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禁令”、市委“二十五条办法”等,通过教育使学校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振精神状态,自觉增强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签订校长与内设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网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分析研究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新动向、新问题,会议主题明确,有一定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创建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抓好“三项”建设,一是“阳光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阳光财务”和学校食堂“阳光管理”;二是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建设。加强对教育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多发易发或容易发生损害老师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的防控;三是工作作风建设。学校的社区教育要以市民满意为导向,把服务市民落实在各项学校的社区教育工作之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三)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

作为学校党政一把手,做到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既要管好自己,又重视加强班子和队伍的教育管理;既管好家人,又重视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能带头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要求。要求下属同志和工作对象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属同志和工作对象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何岳成同志就没有把握好政策,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党内警告处分一事,在班子会议和全体教师会议上作了深刻反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如下主要问题:廉政教育还存在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的问题;党员干部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力度不够等。对于上述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015年,学校党委将继续配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的工作,加强整改与落实,也将继续按照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工作措施,为新区整个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电大人应有的努力。

中共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20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办公室 2015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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