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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点击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23

舟电大政[2014]16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关于调整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放教育处、各县(区)电大:

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转发<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浙电大发【201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学生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我市统一的学费标准为,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的每学分120元的学费基准价下浮10%,即每学分108元。该收费标准从2015年春季招生开始执行。

附件:1、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

附件:2、《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转发<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

20141113

舟山广播电视大学(舟山蓉浦学院)办公室 201411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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