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家校[2014]2号
关于征召第二批舟山市家庭教育兼职教师的通知
各县(区)家长学校总校、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舟山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计划》,舟山市家长学校总校已于2013年11月聘任包陶迅等28位同志为首批舟山市家庭教育兼职教师。近半年来,教师们下海岛、走社区、进学校、上讲台,为各单位的家长学校进行辅导讲座,他们的辛勤付出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的好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家长学校办学质量,满足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需求,更广泛地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经研究,决定征召第二批舟山市家庭教育兼职教师,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家庭教育公益事业,具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家庭
教育咨询指导和教学水平较高,语言表达能力强,能承担和参与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验工作的教师。
2、家庭教育兼职教师具有传统文化、道德修养、法律法规、卫生保健、行为礼仪、安全知识、科学育儿、心理健康等贴近家庭教育的相关课程的知识,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3、家庭教育兼职教师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巡回授课等工作,讲课对象为各类家长学校家长、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等。
4、家庭教育兼职教师能够接受所有讲课均为公益活动的要求,届时可为教师提供讲课证明及交通补助。
请各县(区)家长学校总校、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老师报名。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1-2名家庭教育讲师;其它各县(区)各推荐10名家庭教育兼职教师。我们将根据申报材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议,择优确定家庭教育兼职教师,并发放聘书。推荐表连同电子文档,于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前报送舟山市家长学校总校(新城千岛路547号舟山电大)。
联系人:陈明
联系方式:2262750, QQ邮箱:958344592@qq.com
舟山市家长学校总校
2014年3月25
|
抄送:市教育局,市妇联,县(区)教育局。 |
|
舟山市家长学校总校(舟山电大)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 |
附件:舟山市家庭教育兼职教师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