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高校、
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推进“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校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周密计划,按规定的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突出主题,保证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全市各中小学要利用师生集会、校刊校报、校园广播、时事政治专栏等平台,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宣传教育。通过校讯通、班级QQ群、倡议书、家访等形式,教育和动员广大家长参与,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师生、每一位家长,努力提高活动影响面,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有效整合、提升活动成效。全市各中小学要结合“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逐梦路上”青少年爱国读书活动、“护航G20,做文明有礼舟山人”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五水共治”、共建美丽舟山行动中来,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爱乡情怀,巩固和扩大全民共治共享共保拆违治水成果的良好局面。活动过程注意保留图片等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基础教育处。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浙教办函[201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