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社教[2012]5号
舟山电大、舟山社区大学
关于举办市第一期社区教育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社区教育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学院(成校):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舟教职成[2012]4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社区(成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舟教职成[2010]5号)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决定举办第一期社区教育干部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社区教育理论及实务等,参观考察上海有关社区学院。
二、参加对象:1、市、县(区)教育局需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干部;2、市、县(区)社区教育机构负责人等;3、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院负责人或乡镇(街道)成校校长、副校长。
三、培训时间:2012年5月23日——5月29日。
四、培训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五、培训费用:每人缴华师大培训费1250元;食宿费(每人每天约200元)、交通费自理。各类费用回单位报销。
六、报到时间、地点:2012年5月23日下午3点-6点上海东方航空宾馆(中山北路2088号,靠近地铁4号线镇坪路口)。
七、其它事项:
1、各县(区)参训人员定海报胡刚华、普陀报范光亮、岱山报王志源、嵊泗报郑伟成同志,由上述同志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12日前报我校社区教育处郁水琴老师(郁水琴联系电话:2036092,电子邮箱:zsrpysq@163.com)。市属单位参训人员于5月10日前直接报郁水琴老师。
2、各县(区)社区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领队,负责本县(区)参训人员培训的有关事项。
3、嵊泗参训人员可自行于5月23日下午6点前到报到地点报到。
其他县(区)原则上由我校社区教育处统一组织去上海。
4、参训对象中2、3项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向主管教育局职成教处(科)请假并得到批准报我校社区教育处。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社区教育 干部 培训 通知
|
抄送: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 |
|
舟山社区大学(舟山电大)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印发 |
附件:社区教育干部培训汇总表兼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