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干部:
现将《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的通知(舟委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传达你们,请根据要求做好工作。
请各支部书记在11月底前检查《舟山市直机关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登记册》。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通 知)
舟委办发[2010]22号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关于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的通知
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在职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结合“群岛先锋”创造争优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市直部门党员、干部在促进社区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开展“双角色双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部门的在职党员、干部。
二、工作内容
1、报到承诺、领岗入队。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要主动与社区对接,在11中旬前到所在居住社区报到,根据社区风格需要和自身实际,加入一个或一个以上服务团队,领取适合自己的“业余岗”,作出服务承诺,并将报到回执单报本单位备案。
2、认真履诺、树立形象。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并认真践行承诺,履行“业余岗”的相关职责,积极参加社区、网格组织的各项活动,每年参与社区、网格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以上,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3、全面评诺、考核激励。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的视情进行奖励,对不积极参加有关活动的以适当方式进行帮扶促其改进。
三、工作要求
1、市网格办要积极做好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牵头抓总工作,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分析,不断深化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2、市委组织部要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管理,促使领导干部弘扬正气,作好表率。
3、市直机关工委要组织市直部门在职党员积极开展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掌握有关情况,并在预备党员发展、优秀党员评议等工作中,充分考虑党员、干部在社区、网格的表现情况。
4、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在立足本职岗位创行争优的同时,在社区也要创先争优发挥作用,努力争当“双角色双争优”的模范。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及时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参加活动,全面了解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表现,并作为该党员、干部评行评优的参考依据。
5、有关社区要将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表现情况,客观、公正地向该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反映,存在严重问题的可直接向市效能办反映。
6、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市直部门在职党员、干部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